更新时间:2022.09.17
对于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应这样处罚:行为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高空坠物砸坏玻璃可以向有可能造成侵权的责任人要求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伤人的情况在我们身边发生时,当事人首先确定自己是否受伤并及时处理伤口。同时,当事人需要调整好自己的思绪,在脑子里迅速梳理出相应的线索(如时间、地点、坠落物等)去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然后依法让相关的负责人作赔偿。
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的区别有,坠物没有人的意识,坠落时无人知道或者不能控制。往往是旧的建筑附着物等。而抛物是有行为人故意为之,是受控制的,或者说是可以阻止危险结果发生。
二者区别如下: 1.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区别的关键在于致人损害之物是否是在人力直接作用下发生了致人损害的后果。高空坠物不是人为直接造成的,而高空抛物是人为故意抛物导致的。 2.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
目前我国对于高空抛物的规定主要在《民法典》和《刑法》,《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对高空抛物进行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第五条也有规定,准确认定高空抛物犯罪。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
可能会承担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法律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罚款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常严重的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一楼放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