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保证期是指根据工程合同规定,承包商对于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之后的一定时期内,如果建筑物或被安装的机器设备存在了这建筑或者安装的质量问题,甚至造成损失的,承包商对于这些质量问题和损失应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它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和设备等作为保险标的,其承保范围一般包括: 1、因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爆炸、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火灾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受到损失; 2、因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等缺乏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应该是承包人。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业主的共同名义对工程及其材料、配套设备装置投保保险;工程发包人应当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委托承包人投保的,投保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建筑工程一切险不是强制保险,有必要买,但是不是要必须买。没有强制规定必须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
建筑工程一切险应如何索赔: 1、在现场查勘后拿到揭示案情的佐证:如清点标的的数目、损失情况记录、气象部门的报告和证明、保险人索要的有关书面资料、设备检修后的票据、查访当地居民得到的资料等等。 2、收集
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条款》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以建筑工程中的材料、装饰物料、设备等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人承担的主要责任包括: (1)洪水、地震、暴风雨、山崩、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如FIDIC《条件》要求,承包人以承包人和业主的共同名义对工程及其材料、配套设备装置投保保险。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
建筑合同签订的流程可以分为4个阶段: 1、签约准备阶段 签约准备阶段是全部合同工作的基础,加强这一阶段的调查工作对风险控制和合同管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签约协商阶段 协商是就未来将要订阅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交换意见,达成合同的过程,这一过
合格的建筑工程,要经过验收小组的验收,并且工程监督机构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的质量和相关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查验合格后,验收小组和施工组签字了就合格了。 具体包括,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带有总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分包具有以下限制条件:第一个条件是,需要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分包,或者在合同中没约定分包但经过发包人同意。第二个条件是,承包人只能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不能是主要工作。因为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