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就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自下而上的审查程序,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即: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可以向省劳动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或者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出现不服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
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除了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以下情形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申请复议之后,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处理办法是: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单位或者劳动者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若是用人单位或者职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就不能再提起行政复议。
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自己不服的理由。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关系着对事故的处理问题,同时也是与受伤职工和所在单位的利益挂钩的,所以出现不服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提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