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7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法定代表人不需要负责公司债务。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且出资不到位或者滥用股东地位以及存在其他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公司破产了,债务依然要按时偿还,公司破产则会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清算后所得的财产就会用来偿还公司所欠的债权。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注销前,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注销的,以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破产,可以向企业法人股东、发起人
公司破产后,应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然后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贴和抚恤金,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按你说的情况,如果你说的是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话,股东是以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来对公司承担责任的。公司赚钱倒闭后,股东的责任就没了。债权人不能就公司的债权对股东主张偿还。
清偿顺序,是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倒闭法人的责任主要有: 1、若该公司因为触犯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导致公司倒闭,则公司法人代表的人身可能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法人代表可能会被拘留、法人犯罪的,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分等; 2、公司的
公司破产一般意义上是指的公司因不能够偿还债务或者资不抵债,由债权人或者公司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宣告破产以后,债务是需要以公司剩余的财产来按照债务的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一般情况下,公司倒闭后,股东不用赔钱,公司以公司资产清偿全部债务,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未清偿的债务在公司破产后自动消灭,股东不必偿还。因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例如,股东认缴公司100万元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