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罚金和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都是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财产刑时,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罚金的执行。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
没收的财产具体包括以下部分: 1、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它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
罚金与没收财产的并罚一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 0)45号)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
我的解答是: 没收财产与罚金虽然同属于财产刑,但二者的性质不同: (1)在适用对象上,罚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贪利性犯罪;没收财产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及情节较重的其他刑事犯罪。 (2)在内容上,罚金是剥夺
对判处罚金的罪犯应当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次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其缴纳,并可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罪犯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
没收非法财产(物)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员非法占有违禁品和其他财物(产)无偿收缴的处罚方式。没收非法财产主要体现在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违禁品。法规明文禁止的
被告人不认罪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没收财产。换句话说,不认罪仍然可以没收财产。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
职务侵占并不会没收犯罪人的财产,但是犯罪人需要退赔相应的财产。换句话说,触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人并不会被没收个人财产,而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而这些罚金就应当收归国有。但是需要注意,犯罪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公司的财产,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予以追缴
理论上讲没收财产能独立适用,但是实践中很难单独适用。在我国刑法中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可以依法独立适用,没收财产属于附加刑。但刑法分则对单处没收财产没有一条规定,因此通常来说没收财产在实践中只能附加适用,不能独立适用。没收财产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