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恶意催收的定义有: 1、在上午8:00至下午9:00以外的时间进行催收。 2、同一天打电话、发短信超过3次。 3、骚扰家人、朋友。 4、用邮寄明信片等方式催债。 5、恐吓或威胁,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就属于暴力催收。
恶意催收犯法,债权人要实现债权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恶意收购是违法的,是经过收购者和目标公司股东双方的合作,旨在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东手中所持的股份,取代其目标公司的投资者地位而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从而在法律上的效果即引起了股权关系的变更。这种股东接受的短期获利行为,往往是和企业的长期发展相违
恶意购买违法。如果下单者是属于经营者的竞争对手的,恶意下订单则属于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的是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的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是由商业银行或信用卡公司对信用合格的消费者发行的信用证明,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标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资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工资的,就属于恶意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恶意收购属于违法行为。我国公司法等法律建立了相关严格禁止非法并购的规定。恶意收购中,一般存在当事人有某种利益主张,而成为敌意收购的利益关系人,通过不合法的方式收购,损害弱势集体的利益。法律严格制止这种行为,并
恶意退款的范围:在已收到货情形下,买家无正当理由申请不退货仅退款被卖家拒绝后,继续大量反复地申请不退货仅退款的;买家在无实质证据情形下,以投诉商品质量问题、假冒品牌等为由,胁迫卖家强制支持无理由退换货的;恶意收货不承认的;退空包裹、掉包的;
恶意打假不同与职业打假,是一种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打假的名义采取将销售者的产品掉包、自带假货等非法手段来达到敲诈勒索的目的。虽然职业打假者也是知假买假,然后向销售者索赔,但并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其索赔也都依照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但恶意打假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