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1、违反附随义务的责任是承担损害赔偿或者缔约过失责任。 2、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3、违反附随义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赔偿的范围应以履行利益为限。
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有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以
1、股东没有履行出资义务形成对公司的负债,公司此时可依据公司章程要求违反出资义务股东履行补缴出资,并可要求该股东支付应当认缴出资的利息损失。 2、股东以自己名义代表公司起诉要求未出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同时,可一并要求未出资股东支付相应的违约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而且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
股东未按期缴付出资义务,应当依法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 2、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一、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有: 1、完全不履行,完全不履行是指股东根本未出资,具体又可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2、未完全履行,是指股东只履行了部分出资义务,未按规定数额足额交付,包括货币出资的不足,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
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约定的出资,这是股东的重要法定义务。 股东不按照协议约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
股东未出资可能承担下列责任: 1、向公司承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该出资瑕疵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承担违约责任。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有权请
未出资股东应当对于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如果有股东违法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对公司缴纳出资的即属于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并对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构成违约,因此需要向其他已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一般要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