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赠与人和受赠人可以约定在某一条件达成时,赠与合同失效,只要该约定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该赠与合同就有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可以任意撤销。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撤销期限规定为:赠与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的赠与财产未转移前是可以任意撤销的,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也可以撤销: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
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是可以随时撤销的,但这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不可以随时撤,因为其不享有任意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所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是指当事人所约定的决定合同生效、失效的特定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是将来发生
公证后的房产赠与合同,在未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被撤销的。法律规定的撤销事由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是这种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