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房屋转让合同的书写: 一、首先写明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住址等。 二、写明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子位于哪里;房子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房子建筑面积;房子实际使用面积;房屋结构。 三、写明转让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房屋转让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信息;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交房时间和条件;违约责任及违约金、免责等事宜;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免责条款;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禁止条款。
房屋转让合同应当载明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房屋位置、面积、使用性质、价款;办理产权登记的期限;物管费用与维修基金的处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房屋的转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的转让合同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房屋的基本情况,例如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规划用途,房屋的具体的位置等等。第二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何时交付房屋,何时支付房屋的价款。第三是双方如果产生
房屋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根据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生效的房屋转让合同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
这取决于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拆迁安置房建在国有土地之上的,转让合同有效;建在集体土地之上的,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否则,转让合同无效。这是因为,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制度,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
不等于,两者是有区别的。两者的区别如下: (1)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
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有效。当事人应对具有签约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转让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具有对价或约因,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安置房转让买房人需要缴1.5%的契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卖房人需要缴5.5%(房产证未满5年)的营业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3元/平的交易费。
农民安置房满5年取得产权证后可以在本村内转让。出让人和受让人必须是同一村的村民,受让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标准,所转让的安置房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转让行为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