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故意伤害的主观目的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而寻衅滋事的主观目的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寻衅滋
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寻衅滋事包括下列行为: 1.随意殴打他人;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而一般打架多表现为聚众斗殴。
寻衅滋事罪属于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的犯罪,而抢劫罪则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属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刑法》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
有下列的行为并且造成了破坏公共秩序的后果,就可以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1、任意殴打他人且行为构成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行为构成情节恶劣;3、强行索要或者随意损毁、占用公共或者私人财物且行为构成情节恶劣;4、在公众场所起哄并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
寻衅滋事罪的判刑要根据情节轻重而定。法律规定对于破坏社会秩序的,并且有以下行为:随意殴打他人并且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并情节恶劣的;任意毁损或强拿硬要、占有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可以撤案。在侦查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公安经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罚的;嫌疑人死亡的;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上述为刑诉法明确规定的撤案条件,不仅是寻衅
寻衅滋事是否可以缓刑要看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如果最终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又符合下列条件的,会被判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细则为: 1、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等。
寻衅滋事罪一般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且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