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1、过错方的婚姻过错行为导致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2、行为人存在主观过错。 3、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发生了婚姻中的过错行为。
离婚赔偿构成要件的内容: 1、行为人主观过错。 2、行为的违法性。实施的行为违法是其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3、有因果关系存在。在离婚案件中,配偶一方实施的重婚、非法同居等违法行为,是导致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 4、有损害
离婚补偿的范围有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所谓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其赔偿数额的确定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
离婚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以下几种因素确定: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手段、场合、行为等具体情节; 3、侵权的后果; 4、侵权人的利润;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被诉法院所在
《民法典》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是侵权责任。因为这个责任并不是因为一方违反合约而导致的。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种: 1、过错方承认错误的记录; 2、过错方居住地居委会或者单位出具的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明; 3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过错方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医院等有关机构开具的因遭受家暴
离婚损害赔偿该申请的范围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离婚损害赔偿的内容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时财产分割中的补偿和过错损害赔偿有: 1、财产分割,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过错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且双方因此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损害中的物质损失,只能是因人身损害而派生出来的物质损失,包括扶养费、家庭生活费当中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是给付给付精神抚慰金,具体根据过错程度等进行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