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强制可即一般强制许可、特殊强制许可、交叉强制许可。强制许可只能是非专有、非独占的;其受益人除了与企业或企业的商誉一道转让外,受益人不得再行转让。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先是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然后通知当事人,依法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申辩;再制作笔录,由相关人员签名;最后依法实行行政强制措施。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程序是提出申请文件及经过产权局审查批准。经审查认为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 终止强制许可的请求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终止强制
专利推广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强制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申请与受理。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听证。变更与延续。
专利的推广应用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经专利权人同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行为。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程序是提出申请文件及经过产权局审查批准。经审查认为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终止强制许可的请求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终止强制许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依照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同时,考虑到专利权作为一种带
专利强制执行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法定情况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颁发的专利使用许可证。申请人取得此类许
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
专利实施许可制度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促进专利实施,推动技术和经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制定的规度。根据《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必须与专利权人签订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