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作出缺席判决,并向被告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
离婚案件由于涉及身份关系,与其它案件相比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婚姻状况只有离婚双方最清楚,他人一般不易把握。另一方面,在“离与不离”的问题上,只有当事人才能做出决定。所以法律规定了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必须本人亲自到庭。但在实践中,有些离婚案件的
若发生债务纠纷而起诉到法院,被告又不到场出庭,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被告是否到场与是否开庭并无关系,只要原告按时到场,并且法官能够根据现有材料审理清楚案件事实,依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判决。作出判决后,会将判决结果送达到被告,被告也需
离婚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同,离婚诉讼由于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需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而且,离婚诉讼须先组织调解,所以原则上离婚诉讼的原被告必须亲自到庭参与诉讼。但是在实践中,会发生被告不到庭的情况,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型:第一种是被告下落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的,如果被告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或者下落不明无法到场的,则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如果被告不存在上述情况的,则法院会对被告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则法院会对被告进行拘传。
需要分情况讨论。其一,被告一方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若被告仍未出庭,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其二,被告一方有明确的地址,法院通知了其本人,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可以缺席判决。但该案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能判离。如果原告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很有可能不判决离婚。出庭与判决离婚影响不是很大,关键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由于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具有很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免的诉讼权利,侵犯人身和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出庭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对其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还不到场的,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无法拘传;或者虽然未出庭但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以及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且委托了代理人的,则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
于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到场的问题,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当事人都应当到庭参加诉讼。不能到庭的情况中,因为被告下落不明的而缺席的,法院经过相关公告程序之后,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确实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可以提交书面陈述意见;
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到庭,经过法院的传唤,没有正当性的理由仍不到庭的,或者是在开庭的过程中没有得到法官的允许而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也是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的,也要向不出庭的当事人宣告以及送达判决书。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场能判离。如果原告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法院很有可能不判决离婚。出庭与判决离婚影响不是很大,关键还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第二次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的,可以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必须出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依然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进行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