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符合下列要件的,可判断为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即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等机构,侵害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的行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指的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其认定标准为:1、擅自运用的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超过三十万;2、
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要件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构成要件:本罪为单位犯罪,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需要具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委托信托财产制度和客户的财产权益;客观方面实施了违背受托义务,擅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既遂应这样定罪判刑: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应对单位判判刑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中国刑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立案: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等。
中国刑法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立案: (一)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等。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量刑有三种情形: 1、犯此罪情,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 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法院对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裁判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财产、信托财产,情节严重的,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
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 3、主体是金融机构;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构成要件是: (一)犯罪主体是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二)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三)犯罪客体是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和公众资金经营制度;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
构成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处罚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