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变现,再用于购房,再升值,对再升值的部分,可作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
婚前财产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自然增值指婚前财产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营,所获得的增价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婚前的个人财产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
《民法典》规定婚后增值部分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孳息以及自然增值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双方婚后共同参与还贷,则还贷部分的增值额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产,则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房屋的增值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司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并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婚前对公司的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不属于孳息和
夫妻共同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该共同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视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有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增值部分时,可以对该当事人依法少分或不分财产。
婚前购的房屋增值部分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房子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子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增值的以下情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变现,再用于购房,再升值,再升值部分,可作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 2、双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和管理,导致房屋升值,
如果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变现,再用于购房,再升值,对再升值的部分,可作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