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工伤认定不符合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工伤认定不符合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劳动者受到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的,属于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属于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情形之一或者其他原因未认定为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费用。
计算工伤保险待遇的方法: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不能自理等级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其他。
工伤保险计算: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不能自理等级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其他。
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的,先由其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然后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最后携带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期限: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其他。
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缴存基数一般是按工作所在地的全市平均工资为基数,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28%来计算,个人承担其中的8%,单位承担其中的20%;工伤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
计算员工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按照职工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对于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或者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300%或者60%计算。
单位工伤保险的计算是: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
计算工伤伤残津贴的公式: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工伤保险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职工不缴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行业风险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等因素核定的费率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