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以下费用: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营业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后,符合要求时作出受理决定; 4、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一、过户需要的手续 1、签订买卖合同(或其他互换合同、赠与合同等); 2、贷款审批,买方需要贷款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产评估,买方与银行签订借贷合同,银行批贷; 3、买卖双方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证件主要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
不是的,没结婚的时候买的房子提供单身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并提提供双方资料,未婚的产权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已婚的全款付清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按揭的话需要写两个人的名字。
房产证过户在房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
1、公证处。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 2、房地产管理。办理完继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一般有专门办理过户的营业大厅。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
房产过户应当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办理程序如下:1.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2.当事人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答复;4.房管部门核实成交价格,并进行房产的现场勘查和评估;
1、公证处。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0元。 2、房地产管理。办理完继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