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
要是首先确认单位有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确定是有保险的就可以提交部分的材料要求社保局开始进行审查和理赔,然后确认是工伤之后就需要鉴定伤残并因此向单位索要赔偿。如果该职工所在的单位已经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则需要工伤保险机构支付。若单位没有为员工
工伤死亡未买工伤保险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
工伤保险理赔流程: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等申请人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上海对以前交的综合保险不算工龄,社保是不认可工龄的,只认缴费年限。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缴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
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很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法律对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的费用有明确的规定,职工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应当由本人承担,或者按照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保险承担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一次性补助费,一到四级伤残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死亡丧葬费,死亡一次性补助,死亡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达到护理等级的护理费,伤残职工的辅助器具费。伤残职工主动解除合同,发给一次性的医
工伤保险不赔偿误工费,因为第三人侵害造成工伤的,第三人应当支付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相同、相近行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如果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