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4
取保候审一般不能出市,除非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同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侦查期间能取保候审。只要犯罪嫌疑人属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或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等,就可以取保候审。
侦查期间可以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
取保候审期间能申诉。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行为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羁押期间,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上班的。 当事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取保候审的,并没有因此而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在遵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规定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正常上班工作。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
能。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
取保候审不能出市。 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取保候审不能随意到外地出差,如果有特殊情况,应当经过批准。 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取保候审的人能出市,首先需要向执行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的同意,若是犯罪嫌疑人能保持通信畅通,才允许出市。 因为取保候审也是刑罚的一种,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