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
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犯罪嫌疑人如果没有固定的住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批准之后,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但无论是在犯罪嫌疑人的住处或者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都没有任何的差别,监视居住期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
指定住所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湖南省的监视居住最长的期限是六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住。我国《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了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最短期限没有规定。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最长时间是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是6个月,具体规定包括: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连续监视居住间隔最短为一年。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上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