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达到使得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的状态。如果行为人侵犯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则奸淫幼女的行为,只要行为人一方认识到女方一定或者可能是幼女而实施
强奸罪的界定: 1、强奸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奸淫妇女为目的; 3、侵犯的是妇女的自由性权利; 4、实施了以暴力、胁迫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
强奸罪的犯罪界定是: 1、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女性; 2、客观上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状态等实行奸淫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14周岁的男性; 4、主观上为故意,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中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 暴力、胁迫手
强奸罪的认定: 1、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或者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趁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在客体上,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权利。 3、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 4、在主体
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论行为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问幼女是否愿意,只要与幼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界定为强奸罪: 1、强奸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奸淫妇女为目的; 3、侵犯的是妇女的自由性权利; 4、实施了以暴力、胁迫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
强奸未遂可从以下四要件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行为人着手实施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奸妇女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3、行为人是年满十四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