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民法典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具体包括: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关系一方的婚前财产可以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夫妻可以通过财产约定的方式,约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共
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是: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以下可以作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产生于结婚登记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婚前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结婚不管经过多久后都不会是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或者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的认定标准有:该财产是否是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获得的,如果财产是一方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获得的,则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即使是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也属于婚前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可以约定为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