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首先要确定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
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 1、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 2、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
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责任承担方式与担保性质有关。 如果在担保时约定了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还款的,则为一般保证,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在担保时无任何约定,则为连带责任保证,贷款
1、借款人跑了并且担保人没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在诉讼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
1、借款人跑了并且担保人没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在诉讼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
1、借款人跑了并且担保人没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公告送达,如果在诉讼中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
债务人虽然逃走了,但起诉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银行账户有钱或其他财产,法院可以执行借款人。 关于担保人无力偿还,需要看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担保人可以一起起诉。如果是公司,可
借款人跑路的话,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这里的担保人,一般来说都是指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我国法律中主要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形。其中,一般保证之中,如果债务人跑路了,债权人也得通过诉讼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的,法院可以向银行等单位申请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股票等财产,查到后可以直接通过划拨、变价等手段支付欠款。如果没有存款只有不动产的,法院可以进行拍卖,拍卖的钱还完欠款后需要还给被执行人。如果执行人啥都没有,会对其进行限制高
被骗替他人做担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一项担保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不存在欺骗或者隐瞒合同的性质以及重要内容的行为,而且担保人明知道是担保合同而自愿订立的话,这时候担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也就是需要承担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