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合伙企业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合伙企业解散决议材料、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清算报告、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等。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
1、公司法定代表人所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同时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 2、公司所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时需加盖公司的公章,以及需提供指定代表、或者是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
工伤报销需要以下材料: 第三人侵权证明材料; 交通费凭证:申领异地就医交通费的,需携带交通工具费用凭证原件;工伤认定书;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1、公司清算小组负责人签订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停业裁定,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构造责令封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有关单位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法律、行政法例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营业执照注销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要向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
公司注销及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等; 2、公司解散决议、清算报告; 3、注销登记申请书; 4、公司注销及需要携带的其他材料。
有限公司注销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
申请企业破产应该准备的资料有公司清算情况的说明,公司的财产状况明细表等,当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3、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4、法律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分公司注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