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加医疗补助费;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等于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当按下列标准来算:在法定的应当支付补偿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计算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