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的处理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案子从检察院被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般是主要是以下原因:一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二是犯罪事实不清楚,需要进一步侦查。三是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案子到检察院后又被退回公安侦查,说明这个案子还存在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问题。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7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齐备,案卷装订、移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
根据《刑诉法》第17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完成。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
人民法院主动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有两种:1、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的提出的立功等重要线索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2、人民法院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1、人民法院对于自
公安机关将刑事案件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被检察院退回的,公安机关主要是有二种做法:1、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进行补充侦查,并在一个月后向检察院再次移送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
1、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是否需要退回侦查,还要检察院对案卷审查后才能决定。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就不需要退回补充侦查。2、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最长要在一个半月内作出不起诉或者起诉决定。法律依据:《刑事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
公安局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后续流程是这样的: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起期限内对刑事案件进行相应的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让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重新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2、审查后,人民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