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肖像权侵害要以盈利为目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肖像权的对象。它包含基于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
即使行为人不以营利为目使用他人肖像权的,在一定的情形下也会构成侵权,比如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或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
不以营利为目使用肖像权的,也可能会构成侵权。比如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或者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侵害肖像权不以营利为构成要件。法院一般都将是否营利认定为是否侵害肖像权的一个情节,一个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考虑的因素,而并不是作为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构成侵犯肖像权以盈利为目的不是必要条件。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是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都是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不以盈利为目的也可能侵犯肖像权,但是若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的不算侵犯肖像权。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以盈利为目的是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必要条件,除了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外,对他人的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行为也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侵害肖像权不以营利为构成要件。法院一般都将是否营利认定为是否侵害肖像权的一个情节,一个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考虑的因素,而并不是作为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
侵犯肖像权不需要以盈利为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