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应当根据其所负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当事人若在交通事故中被认定为负主要责任的一方的,应当首先由保险进行理赔,保险赔付数额不足的,当事人应当由自身财产进行赔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这样理赔: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方受伤这样理赔: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应这样进行理赔: 1、被保险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人员伤亡情况; 3、根据相应的票据、凭证进行理赔; 4、后续的赔偿费用可以一并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肇事方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索赔: 1、肇事方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2、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协同肇事者进行现场勘查、定损及修复; 3、肇事方提供索赔单证; 4、待保险公司通知后领取保险赔款。
1、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的,双方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万元、财产2000元;不足部分,双方按7:3的比例分担; 2、事故一方为机动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受害方可以先到交管部门请负责事故的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可以拿着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最后等法院判决后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判决书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拒接赔偿的,则可以在判决书履行期限
交通事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事故双方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进行赔偿。
如果能够协商,正常应该是无责任一方将所有的票据交给车主后车主再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不会直接赔偿给无责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伤的严重的还可以做伤残鉴定,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会直接赔偿给无责任方。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了,无责任一方将所有的票据交给车主后车主再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肇事方要求赔偿,伤的严重的还可以做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交通事故发生后,无责的一方可以向责任人要求赔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