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8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侵害的对象是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只有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才能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构成本罪。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其定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破坏正在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大型现代化交通工具,造成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的,才构成本罪。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所谓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拒”从其字面意义来看,就是拒绝,拒绝的来源应自对方的请求,即拒绝必有请求。权利人的请求返还或交出的行为应当作为认定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即一般情况下,倘若没
侵占罪的规定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设施罪量刑标准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应当立案追究。 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破坏了正在使用中的交道工具,并且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就会威胁到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犯罪行为人因为过失导致火车、汽车、船只、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损坏,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要是他人,不能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否则将构成交通肇事罪,而非本罪。只有行为人主观上是过失破坏上述交通工具的,造成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指由于过失而引起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