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方违约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进行催告,催告后合理期限仍然不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就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能撤销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被欺诈或者被胁迫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不能撤销合同,但卖方可以请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果是在中介所签署的合同,让中介方写一份解除协议,三方签字就行。如果不是在中介签的,那么双方各写一份解除协议就行了。可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规定可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撤销备案需要填写撤销备案申请表,已做抵押登记的必须先行撤销抵押登记;买卖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所有的合同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签,14个工作日内注销合同登记备案。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催告后违约行为依旧存在的,开发商可以解除买卖合同,并且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的合同不可撤销。可撤销合同包括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一方存在欺诈、胁迫手段的合同等。合同履行不能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符合以下情况能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其他情况属于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