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拘留申请暂缓执行的规定包括: (1)被处罚人对行政拘留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一并申请暂缓执行,申请暂缓执行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提交申请书; (2)被处罚人在行政拘留执行期间,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将申请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五)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六)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一般会包括: 1、被处罚人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了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
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有: 1、被处罚人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了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欠钱被执行的人如果存在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行政拘留十天可以申请暂缓,然后复议,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具体行政决定不服的,或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当事人因为违反了相关的行政法的规定而被行政机关决定以拘留的方式进行惩罚,其中如果当事人出现了不能立刻被关押的特殊情形就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暂停拘留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包括民事、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等)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换句话说: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判决或裁定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
申请执行的三种情况: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
下列情况可以申请中止执行: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
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 (1)案件必须具有可执行性; (2)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重大、复杂、疑难案件; 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 下级人民法院拒不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意见的案件; 确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致使难以如期
对于当事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是能够暂缓执行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并且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提起了行政诉讼;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