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产假的工资是生育津贴。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照所在单位上个年度职工的每月平均工资进行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
如果休产假的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如果职工没有参加生
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产假的工资按照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算,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单位为员工参保,则员工享有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支付。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4
加班工资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又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应该按照下列标准来算: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
按照中山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中山市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1310元。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也不包括中班、夜班、低温、高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工资津贴,此外中山
劳动法对放假工资的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计算加班工资的方法: 1、日常加班工资的计算:(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2、双休日不补休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周末加班工资按2倍计算);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法定假日按3倍计算)。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
B50433 工资的算法,主要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确定用工时,协商确定。但依照法律规定,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除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员工的工资还包括加班工资、年休假: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天÷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