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犯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犯罪主体是对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有: 1.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2.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上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为: 1、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指的是行为人他明知校舍或者是其他教育设施是存在危险的,但是他选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相关人员,最后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在这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设施,指的是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法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依法会对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依据刑法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
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条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知道教育教育设施有危险但没有采取措施或者没有立即报告,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对教育教育设施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4、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最新立案标准是: 1、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2、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