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受害方需提交的证据: 1、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专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书。 3、受害方支付医疗费的发票、交通费发票。 4、医院出具的有关需要陪护、休息的证明。 5、受害方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包括: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票据及证明材料; 3、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有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以及购买一些营养费或者残疾辅助器具发票、事故认定书等证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索要护理费之前,首先要确定你是否可以获得。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护理费的,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起诉索赔:确定护理人数的证明资料。原则上护理人数是一人,但确有必要两人以上护理的,需要医疗机构的书面建议或证明文书等。确定护理期限的证明材料。如果受害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需要的资料有: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户籍证明; 4、伤残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要求误工费赔偿需要出具: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债务纠纷案件需要有以下证据: 1、收集合同签订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条等书证; 2、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银行对账单等; 3、收集合同当事人主体的身份证明等证据资料; 4、证人证言。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当事人可以携带起诉状、证据、身份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
应准备的证据: 一、医疗费证据; 二、误工费证据; 三、护理费证据; 四、交通费证据;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据; 六、财产损失,此外还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起诉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 1、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2、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3、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4、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