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只要劳动者因工遭受意外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赔偿,与发生工伤后的辞职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辞职的,用人单位应以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为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第三人主张民事赔偿,可以申请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本单位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造成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责任,肇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员工辞职,并不影响员工的工伤赔偿。但是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是工伤事故。需要申报工伤,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初步估计,十级以上伤残。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
员工离职时可以向单位索要多年已经工伤认定的,可以索要多年前的工伤赔款。未经认定的,已经超过时效,不受法律支持。
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后造成公司损失,员工已经离职的,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赔偿的,如果在职期间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追究赔偿的。法律依据如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
公司员工离职赔偿标准的规定如下:1、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并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如果单位是属于非法解除,非法辞退,那么需要支付赔偿金;3、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
工伤保险相关法律并没有将精神赔偿列入工伤保险待遇,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
员工工伤社保赔付的规定如下:发生工伤,要先看单位有没有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 单位如果是不参保的话,单位是有过错的,单位不参保的话,那直接就是所有的费用是由单位自己来承担。 如果参保的话,大部分的钱就是国家工伤保险基金付了,单位付小部分。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