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会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对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会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会依法给予治安管
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投诉。派出所不出警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进行检举控告。
如果造成轻微伤的,如果是未成年人,派出所主要是批评教育、要求打人一方赔偿医药费;如果造成轻伤及轻伤以上,如果满16周岁,就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要从轻处罚。若是成年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罚。
报警后,派出所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如果打架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属于治安案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受害人去报警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仍可以对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捡到手机不归还派出所的处理为:数额达到三千元的,告知受害人自行起诉。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报了案派出所一直没有处理,报案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派出所收到检举、控告后,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不受理去公安局请求复议,或者请求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
可通过陈述事实、申辩跟工作人员讲,也可依派出所给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若你是受害方,你可提起行政诉讼。
派出所处理结果不公,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向该派出所所属分县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市局)提起行政复议。 2、向所属分县局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3、向该分县局所在地区、县的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1、如果属于受案范围先立案,然后侦查,再根据情况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