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驳回执行申请属于执行异议的审查范围。只要法院裁定驳回申请人的执行申请,申请人就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对于申请人的异议,法院必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收到异议书的15天内作出裁定,或者继续执行,或者裁定驳回异议。申请人对驳回异议裁定不服,还可以
上诉后不可申请执行。 1、上诉后判决还未生效,是不可以申请执行的; 2、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
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没有出现时,法院是不支持回购股权方的回购请求的。但这不影响约定回购条件出现后,回购方再次要求回购股权。也就是说,股权回购申请被驳回是可以再申请的。
驳回起诉还可以申请再审。如果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此,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可以申请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
执行案件可以驳回申请执行裁定书。撤销判决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者全部否定,适用条件为: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备上述情形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的执行申请被法院驳回的,驳回执行申请的救济途径如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上述裁定是因当事人形式上的诉讼条件不齐备而作出。例如,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此,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可以申请再审。
破产申请被驳回后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
当事人诉讼进行上诉的期间是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尽管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也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能否再次申请要看是否超过申请时间。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驳回起诉后可以上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 上诉一般需要一个月到三个月能开庭。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通常在25日后才能收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