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 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
民事主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 1、因担保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民事主体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
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股东与公司人格混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补充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充出资的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执行方式: 1、责任人为多人时,债权人可申请任意的一个人承担,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 2、在连带之债的执行中,连带债务人不得以连带之债无效为由予以抗辩或异议; 3、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
一、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两层含义:其一,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其二,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不履行,保证人与债务人的责任都不得解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并非一律不能中断。 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