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伤残待遇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其他。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
1.工伤工亡认定证或通知书、《职工因工残废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工伤救助医疗费用清单、原始发票、出院小结;3.被供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生存证明;4.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无生活来源的证明;5.民政部门对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6
工伤协议待遇低于工伤保险是不合法的。工伤保险的赔偿应当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工伤待遇进行支付。协议可以高于这个待遇,但不得低于这个待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其他。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协议属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协议,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则应当是合法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参加工伤保险后可享受的待遇 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参保单位按月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从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工伤保险待遇由参保单位承担,工伤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
工伤二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本人工资二十五个月; 2、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
工伤养伤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来赔偿。工伤养伤期间职工的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则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