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基坑、基槽的验收。 2.地基工程的验收。在建造基础以前,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在现场进行检查验收。 3.基础工程的验收。对吊顶骨架与间隔墙骨架、给排水、燃气管道、电气管线、通风道等的质量、构造、尺寸偏差进行检查验收。 4.
遗嘱的内容包括如下: 1.应当指明遗产范围、具体名称及其数量; 2.应当写明继承人及其继承份额;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最好在遗嘱中列出—个遗产清单,同时在清单上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如果遗嘱人对继承人、受遗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是: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的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发包人或者承包人的许可。业主不得指定劳务承包人,劳务承包人
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能享受工伤待遇,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吉林省伤残津贴进行调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230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220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210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200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70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375元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在职员工因病去世,非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但是不得低于国家最低标准。国家规定补偿分为两部分: 1、一次性丧葬费补助; 2、一次性直系亲属救济费
工伤职工死亡待遇,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公司无需赔付。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死亡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死亡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
工伤职工待遇规定如下: 1、在造成一般伤害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 2、伤残赔偿项目、医疗费用、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