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南京产假工资向生育津贴申领,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一并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在劳动者休产假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生育保险,工资按照其产假前的标准由单位发放;如果单位为其参保缴费的,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生育津贴。
如果休产假的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如果职工没有参加生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照其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算,由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没有产假工资,但是生育保险基金会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计算。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或者有生育津贴。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休产检不影响其晋级、调工资,和工龄的计算。
广西省产假148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女职工产假工资规定:劳动者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休产假的工资由单位按照职工休假前的工资标准来发;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则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改发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休产假的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这也就是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如果职工没有参加生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