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后,只要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能申请伤残鉴定,没有具体期限限制。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后一个月可以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也叫作伤残等级鉴定,是必须要治愈出院而且已经取得了工伤认定书才可以进行申请,时限也是有规定的:若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要在治愈出院之后的1个月之内申请,若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
工伤认定书在六十日内可以拿到,最迟不会超过九十日。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六十日内下达,如果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三十日下达,若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
工伤认定书一般在六十日内能出来,但是工伤认定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则十五日内能出结果。上述期限均从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当事人的申请之日算起。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认定一般来说,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到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也就是说工伤认定一般15天至60天能下来,但现实中也存在多于60天的情况。
工伤受理了一般15天-60天可以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自受理之日起15天-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人社局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它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20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一般来说,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到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也就是说工伤认定一般15天至60天能下来,但现实中也存在多于60天的情况。
工伤受理了一般要六十日内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的、权利义务明确的应当在是十五日内作出,并且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有关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