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婚前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夫妻一方所有。 婚前房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单独出资购买或者是贷款购买的房产,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为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
关于女方购买的房产在夫妻双方离婚时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该房产如果是女方婚前购买的,则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在婚后使用了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是需要向对方做出补偿的。2、女方婚前购买的房产,
一方婚前买房,常见情况有两种:1、一方婚前以其个人资产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这种情况下,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一方婚前以其个人财产买房,但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
婚后一方购买房产,除非一方能够证明其买房的资金来源是其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双方签订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否则婚后所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个人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由离婚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一方
一方婚前买房,如果购房资金也是其个人所有,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一方婚前买房,如果购房资金由另一方支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赠与还是借款。属于赠与的,是受赠方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属于借款的,房产仍然归一方
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应当被认定为男方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并不存在分割的问题。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男方在此之前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给女方,同时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话,这时候这套房产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婚前房产是否能在离婚时参与分配,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第一,如果房产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参与分配。但是如果在婚前约定归共同所有的,在离婚时可以参与分割; 第二,如果房产的首付由一方在婚前支付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在妻子怀孕期间,丈夫不能提起离婚诉讼,或者是要求离婚。这是为了保护怀孕的女方而做出的规定。但是,怀孕期间禁止离婚这一规定有一个例外,就是如果法院认为,离婚诉讼是确实有必要的,就可以进行诉讼的受理。而确实有必要的情形,就
重婚过程中双方负债的话,应当按照共同共有的方式,来确定债务的承担问题。具体来说,因为我国民法点明确规定了,双方重婚的话,这段婚姻就是无效的婚姻。因此,就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典关于有效婚姻的条款。但是,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
一方婚前购买的财产可以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如果房屋本身没有抵押,也没有贷款的话,那么随时都可以办理加名字的手续。但是如果房屋是有抵押贷款的,那么暂时还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先把贷款结清之后才可以加名字。要办理房屋加名字的手续,夫妻双方只需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各自的个人财产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对于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自主协商,按照原则一般是平均分割,对于
在男女双方离婚之前,如果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那么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于转移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在没有离婚的时候就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情况,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关于转移婚姻共同财产有可能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