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其他。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提供符合约定的劳动保护和条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伙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有以下几种类型: 1、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如下: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
没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的方法: 1、收集在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比如,工作证,考勤表,打卡记录; 2、找一起在公司工作过的同事证明; 3、去税局打印并盖章在上班时间内交的税务证明; 4、收集工资单,或银行转账记录; 5、去社保局打印并盖章在
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关系的自然
不存在自动解除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指存在以下情形时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
劳动合同终止不等于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存在以下区别: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概念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其他。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他。
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