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30
父辈遗产继承顺序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这两种情况。继承父辈遗产,并且有遗嘱的,那么需要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继承手续。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那么就要按照协议进行继承。既没有遗嘱,有没有扶养协议的,那就只能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在分配遗产时,应该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是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此外如果继承人之间私下协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
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原则上应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算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果互为继承人相近死亡,且无法确认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不可以。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不可以。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等额划分的。但对于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等情形下,可以多分。并且对有抚养能力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不分。
继承权顺序及分配。若存在遗嘱的,就不需要区分继承顺序了。具体如下: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股权不能分开继承。多个继承人作为一个整体取得股东资格的继承方式符合公司立法的初衷。在多个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前提下,多个继承人可以通过股份转让、赠与、放弃等形式将其继承份额转让给一个继承人,继承人与一个继承人的继承方式相同,取得股东资格,行
继承权的分配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优先依遗嘱或遗赠协议分配继承权;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则依法定继承确定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丧偶儿媳对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