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一、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或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质量保证金常常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出现,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
房屋质量的保修期是: 1.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3.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最低为2年,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为5年。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另根据
房屋各部位质量保修期不同,比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具体涉及保修期限及内容,购房合同中会有明确的约定。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是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期限是: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5年。
装修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两年或者五年。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