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法律赋予公民和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的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
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
网络著作权有如下相关的侵权行为:当事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并未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等。
网络著作权的侵权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确定赔偿数额时,首先要看原告的实际损失,其次要看被告的违法所得,在这两点都无法确定的时候,则采取法定赔偿额,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
网络著作权人拥有权利,具体如下: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2、签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的完整性,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
以下权利,属于网络著作权人拥有:发表权、署名权、发行权、出租权、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放映权、修改权和其他网络著作权人拥有的法定权利。
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17.其他权利18.许可使用权19.转让权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主要有:未经许可,擅自将网络作品通过传统媒体进行传播;未经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已发表的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进行传播;未经许可,擅自将他人网络作品通过网络媒体转载、传播;网络链接隐形侵权等。
著作权有以下特点: 1、作者因创作作品自动产生著作权,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2、专有性,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3、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
网络著作权的特征:网络上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网络著作权的地域性几乎不复存在了。作品上网以后,作品在具有了无形性、高效性、方便性和普及性的同时,也大大的削弱了著作权的专有性等。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1、将网络上他人作品下载并复制后违法传播牟利。 2、图文框 (frame)链接,此种行为使他人的网页出现时,无法呈现原貌,使作品的完整性受到破坏,侵害了著作权。 3、超链接 (Hyperlink),利用HTML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