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首先在领号机拿号,公证员会按编号依次办业务。其次按申请要求,填公证申请表。接着把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然后公证员审核公证申请表等材料,出具受理通知单。当事人再拿着受理通知单进行立案、编号和付费。最后当事人带着
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有如下原则: 一、协议分配优先的原则; 二、保护胎儿继承权的原则; 三、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四、物尽其用的原则; 五、照顾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原则; 六、其他原则。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被继承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仅限于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
1、配偶、父母、子女、已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被收养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和作为被收养孙子女的胎儿;2、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实行法定继承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
口头遗产继承的条件有: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父母遗产继承的顺序: 1、继承开始后,首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 2、法定继承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对放弃遗产继承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放弃继承必须做出书面形式放弃继承的表示; 2、放弃遗产继承的时间必须为继承开始后,且在遗产处理前; 3、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4、其他规定。
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具体如下:对于同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该多分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五种材料,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 4、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5、被继承人
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伪造、篡改、销毁遗嘱等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应首先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