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职责有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以及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董事会的人数必须为单数。董事会的决议程序是首先应当提前通知,不能出席的董事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一、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法对董事会职责规定如下: 1、召开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4、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和决算计划;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赔偿方案; 6、制定增加或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董事会的职权有: 1、股东会议的召集权,向其报告工作的职权; 2、对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预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的决定权; 3、对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决定权; 4、执行权;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 6、公
董事会的职权有: 1、对股东会的召集权和报告工作的职权; 2、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权; 3、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方案的决定权; 4、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职权;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章程所规定的职权。
董事会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职权。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有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有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
1、公司法中董事会权限;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6、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7、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公司法董事会有这些职权: 1、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4、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5、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