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刑事案件重审的具体情形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如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事公诉案件的审限一般为二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限,是指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三)对当事人在一审中
刑事二审一般不会加重。我国刑事诉讼活动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即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刑罚的审判原则。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事案件重审程序规定: 1、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应当重新审理,有影响定罪量刑的新证据,依法排除原证据,主要证据有矛盾等; 3、可以决定再审的部门有,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等;
一审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
刑事案件作出二审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
刑事犯罪中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量刑处罚是: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实施了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的二审一般不会比一审判的重。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以外,二审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